| 1) |
就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政策和结构,以及就建立一个正式、透明的程序来制定该等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建议; |
| 2) |
负责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和服务合同条款;就各董事和监事的具体薪酬和服务合同条款向公司股东提出建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薪酬委员会应考虑诸如可比公司支付的薪水,公司内部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投入的工作时间和承担的职责,以及与业绩挂钩的薪酬等因素; |
| 3) |
知晓由高级管理人员决定的所有薪酬政策和结构(包括其主要改动),在必要时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议; |
| 4) |
根据董事会不时批准的公司目标,评估并批准公司任何与业绩挂钩的薪酬; |
| 5) |
评估公司由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或任命的解除或终止而应向其支付的补偿款,以确保该等补偿款是按照相关的合同条款来确定的,且对公司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
| 6) |
评估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不当行为而被解雇有关的补偿款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是按照相关的合同条款来确定的,且该等补偿款是合理、恰当的; |
| 7) |
确保任何董事不参与决定自己的薪酬,对于作为薪酬委员会成员的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应由薪酬委员会的其它成员确定; |
| 8) |
评估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费用报销的政策;和 |
| 9) |
在需要聘请任何外部薪酬顾问向薪酬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时,单独负责确定遴选标准,遴选、聘任该等顾问,并确定其职责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