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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进半导体的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海先进半导体董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膺选连任或被重新委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监事、经理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业务方案及投资计划、制订公司的决算账目、制订公司的股息和奖金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股本的方案,以及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力、职能及责任。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2004年5月28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并监督本公司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提名及监察外聘核数师,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下辖之审计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James Arthur WATKINS 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现时其它成员为 Thaddeus Thomas BECZAK 先生(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合适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Wilhelmus Jacobus Maria Joseph JOSQUIN先生、沈伟家先生及沈晴女士。
职责范围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2004年5月28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评估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行政人员及经理的薪酬计划,建议并订定年度及长期表现要求及目标,以及就所有行政人员薪酬计划及员工福利计划的执行进行评估并监察。
第三届董事会下辖之薪酬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大部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建明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其它成员为沈伟家先生及 James Arthur WATKINS 先生。
职责范围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2010年8月18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保建立适当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继任计划,并定期检查以确保该计划满足本公司要求;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先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下辖之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沈伟家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现时其他成员为Winfried Lodewijk PEETERS 先生、朱健先生、沈晴女士及James Arthur WATKINS 先生。
职责范围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2010年8月18日成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和初步审议;研究、拟定并审议公司经营目标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下辖之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李智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现时其他成员为Wilhelmus Jacobus Maria Joseph JOSQUIN先生、朱健先生、沈晴女士及沈伟家先生。
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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