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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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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上海先进半导体的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07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1日,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海先进半导体董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膺选连任或被重新委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监事、经理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的职能和责任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业务方案及投资计划、制订公司的决算账目、制订公司的股息和奖金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股本的方案,以及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力、职能及责任。

姓名 职务

周卫平

执行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长

程坚玉

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陈建明

非执行董事,董事长

Chris BELDEN

非执行董事

诸培毅

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朱健

非执行董事

叶昱良

非执行董事

李智

非执行董事

James Arthur WATKINS

独立非执行董事

Thaddeus Thomas BECZAK

独立非执行董事

沈伟家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计委员会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成立审计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并监督本公司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提名及监察外聘核数师,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下辖之审计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James Arthur WATKINS 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现时其它成员为 Thaddeus Thomas BECZAK 先生(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合适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Chris BELDEN先生、沈伟家先生及诸培毅先生。

职责范围

薪酬委员会

上海先进半导体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以书面列明其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评估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行政人员及经理的薪酬计划,建议并订定年度及长期表现要求及目标,以及就所有行政人员薪酬计划及员工福利计划的执行进行评估并监察。

第二届董事会下辖之薪酬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大部份)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建明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其它成员为沈伟家先生及 James Arthur WATKINS 先生。

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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